(文/承权)今天刚去看完了奇幻森林,首尾呼应,剧情也起承转合一步都不缺,细节衔接处理到位。回味起来很舒服。表面上是人与动物的主题,加了感情色彩去体现各类启示与爱,实则和动物城一样,想强调多元化的融合。动物城选了削减刻板印象和歧视的角度,而奇幻森林柔和的给我们讲了个圆满的故事。
泛泛总结几点:
美洲豹先前想教会孩子的,是群居技巧。孩子囿于人类相貌,立于百兽间本就备受瞩目。所以他不允许孩子使用动物无法达成生活技巧,不可以用器皿取水,不可以用工具获取他人望尘莫及的便利。因为差异的尺度是一个群体内部是否能和睦相处的衡量标准之一。瞩目必然带来的是追捧或是对抗,一个本就异于他人的存在,想要生存,变只能尽力退去棱角,在被同化的过程中被众人接受。所谓平凡才可换来的,多一些的安逸的可能。美洲豹是带来孩子,并朝夕相处开发他技能的存在,它比任何人晓得孩子的机敏聪慧,可它不得不逼迫他掩饰它们,因为比起耀眼,它更希望他活得不必那样冒险。它决定带孩子回到村落,因为发觉与众不同再也无法被遮掩,他需要给他真正充满同类的世界,即使不碎意愿,却能自然融合,不必在最初便饱受偏见。
熊希望孩子要做自己,以收藏蜂蜜为契机给了孩子利用曾经不得不被抵制的技巧的机会,给了他明白智慧自食其力带给人的是进步的成就感而不是投机取巧的愧疚。教会孩子每日宣誓之外的歌谣,让他享受了自由,成了孩子一时最亲密无间的朋友。但自由的界限是,威胁到生死以下。
自然类故事的惯例是以狮子老虎为王,本片中动物却对大象俯首,老虎的存在反而像宣读与管理法则的掌权大臣。设定比较有趣。狮虎为何自古多称王呢,因为在过去的世界凶猛与蛮力作为强大的代言。大象通常给人印象以庞大而祥和,智慧而沉稳,比较符合当今社会对领导者的认同的标准。而片中同样庞大却三观不正的猴王呢,最终自取其辱。
动物的一方从未创造过火焰,冠其以“红花”为名,并归之于至高无上。仿佛人类较之动物的优长,只有手里那抹光芒,有红火便可生灵涂炭,拥有智慧、力量与权力。猴王扣押孩子来到自己的地盘想只因觊觎坐拥火种,成为新的森林掌权人。从片中孩子取蜂蜜时,穿山甲嘴里不停重复的“他不是猴子他是人类”,加之猴王宫殿的建设与管理模式可见,动物群体中灵长类在片中是很聪颖而机敏的存在,同时也被认为是最接近人类的存在。当其他动物还在对老虎与大象俯首称臣时,猴王有着人性中的野心。即使是这样的猴王,却仍愚昧的坚信着红花的意义,由此划清了人与动物的第一道界限。再看老虎,在动物群体中威严的象征,因为掌管法规,不允许异类的存在。而法规是幌子,老虎有它的私心,因为唯一一次战斗失败是被人类伤了左眼。他不愿欢迎与承认这篇森林中有更强大的群体存在,不愿意有一日如万物待它般敬畏待另一个人。美洲豹保守的态度前半部分已经刻画的淋漓尽致,熊的自由之道也受丛林法则的生死所限。而对红花的理解,讲见到的前所未有的事物加之想象后,去崇尚与敬畏,这种行为正是早先人类所有的拜物行为。所以片中的动物不仅仅是单纯的动物,他们已经有自己的人格与观念,更像是固执的或是无奈的无从前进落后群体。孩子的出现,是巧合也可能是这种老旧格局被打破的必然。顽固的老虎最终消失在火光里。而火光,被土地上的水全部扑灭。
所以结局的意义到此为止,是土地和水源把天差地别的生命连结在一起,当所有的一切变得息息相关,所有的秘密它们都会帮你找到答案。这法则古老和正确,遵循将荣昌,打破讲灭亡,如盘绕树干的藤蔓经久流传。这法则不是仅仅是狼群的丛林之法,它是万物的群居之法。力量源自融合,融合产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