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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小号可以有几个,怎么开通微博小号 只有一个号码
发布时间:2022-08-09

  其中一位明星的微博被转发过亿次,这是一个非常规现象,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经查,这个惊人的数据背后,是有人在操纵流量,转发、点赞、评论数据都可以造假。案件结案后,检察机关发布检察建议,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

  聚焦中国首例“博伦”案

  远程试验现场

  由“90后”明星蔡开发的“明星援助”App,无需登录新浪微博,即可实现一条微博的批量转发和点赞,且不受次数限制。这种模式破坏了新浪微博的正常运行。

   2019年11月25日,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以涉嫌提供程序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蔡某提起公诉。经审理,蔡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600余万元。案件结案后,丰台区检察院发布检察建议,推进网络空间治理。近日,检察人员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

  据悉,此案为国内首例。“伦博”是个行话,就是用户可以批量操作软件端绑定的账号,更快速的批量转发一条微博。

  为偶像化开发辅助软件

   “我也是追星族。我最初开发‘星助’App是为了帮助自己的爱豆,完成粉丝会的数据任务。”2015年前后,蔡从一所大学辍学。出于对计算机编程的兴趣,他开始自学软件编程,靠自己的天赋和努力收效甚微。同时,作为一名追星族,他也经常活跃在微博中,频繁转发、评论、点赞自己的偶像微博。但是微博官方对微博的转发是有限制的。为了提高打榜效率,减轻辅助负担,蔡想到利用计算机专业知识,突破新浪微博的限制,开发一款可以批量绑定微博小号,批量发布博文的软件,让粉丝更高效地打榜。

  不久之后,“星助”App诞生了。2018年8月,蔡成立泉州星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运营“星助”App。

  星助App的操作界面简单易懂,类似微博客户端的操作。首先,用户使用自己的新浪微博账号登录客户端,添加需要提高数据转发、评论、点赞的微博链接,依次设置内容、随机表达、转发内容、周期性时间间隔、并发时间间隔、转发数量、分组等参数。最后,点击开始写博客。

   “该App注册的微博账号名为‘控制端微博账号’,控制端微博账号下可以绑定多个微博小号,绑定小号数量从十几个到上千个不等。用户绑定后,只需点击转发一次,即可同时转发批量小号,轻松实现数据瞬间翻倍。”丰台区检察院第二检察处处长刘亮告诉记者。

  由于操作方便,这款App在明星和粉丝圈应用广泛。

  绑定的微博账号超过5000万。

  起初,“星助”App是免费开放的。随着用户数量的急剧增加,软件的运维成本很大,于是蔡想到了采用“会员制”和“购买爱豆”的运营模式。

  用户可接入“星助网”微信官方账号,通过扫码充值,充值后以1:100的比例购买“爱豆”,即1元人民币可购买100颗爱豆。“爱豆”的目的主要是绑定微博小号,开放会员。一个用户需要10个爱豆(即人民币0.1元)绑定一个微博小号,绑定后可以无限使用转发功能。如果用户想评论和点赞,需要开通“星助”App会员,每月会员费2000爱豆(即人民币20元)。除了个人用户,在“星助”App中,还有一个粉丝群管理员,通过发布任务的方式“号召”粉丝集中刷量。

   2018年11月22日15时许,新浪微博运营公司北京魏梦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监控发现一款名为“星助”的App影响新浪微博网站系统稳定和正常运行,遂报警。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于2018年12月20日立案,并于2019年4月4日提请丰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4月11日,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9年6月3日,公安机关移送丰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据统计,至案发时,该软件用户在微博中已登录控制账号19万余个,上述控制账号在微博中绑定账号5000余万个,蔡某已收到充值金额600余万元。

  据蔡供述,其非法所得除用于公司开支外,主要用于购买房屋。他在泉州买了一套房子和两个底商,价值大概四五百万。

   “蔡为他人提供侵入新浪微博计算机信息系统专用程序,违法所得人民币60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构成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提供程序罪。”刘亮告诉记者,在互联网新媒体和大数据并存的时代,数据已经成为很多行业发展和成功的重要标志。“虚假数据及其背后的‘数据刷量’损害了网络媒体平台的公信力,为行业的长远发展埋下了隐患,值得警惕。”

  突破专业壁垒实现精准指控

  本案涉及软件编程、反编译等计算机专业知识,给办案检察官带来极大挑战。同时,蔡从计算机科学的角度提出相关辩解,也无形中增加了检察官的办案压力。

  在办案过程中,丰台区检察院充分利用专业同步辅助考试机制,申请北京市检察科技信息中心技术专家参与阅卷,提供专业指导,有针对性地答疑解惑,解决技术鉴定中的专业壁垒。

   “经过咨询技术专家,我们发现蔡通过反编译等手段获取源代码,并从源代码中获取密钥和具体算法,使得‘星助’App能够伪装成普通客户端,与新浪微博服务器进行数据交互。”刘亮说,在专业技术人员的“加持”下,办案团队成功理清了涉案软件的功能原理,破解了专业壁垒,准确认定了事实,保证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2019年11月25日,丰台区检察院以涉嫌提供程序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蔡某提起公诉。

   “首先,‘明星援助’美联社

  p与新浪微博服务器属于通信协议的交互行为,不是侵入行为;第二,蔡某使用的技术具有合法性;第三,本案中UA值限制、关闭微博登录保护、切换IP事项,不是‘星援’App具有的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的功能;第四,‘星援’App属于自动化操作,转发的结果与使用微博客户端没有区别。”庭审阶段,辩护人以“星援”App不是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为由,提出被告人蔡某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对此,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现场展示“星援”App的功能原理和新浪微博的系统保护措施,进行回应。检察官指出,侵入的本质在于未经授权,被告人通过反编译等手段获取新浪微博服务器与客户端之间的数据格式,自行开发“星援”App,使得不登录微博即可实现转发微博博文等功能。微梦创科公司未授权蔡某设计开发具有相关功能的软件,又未同意将“星援”App介入微博平台,亦未同意用户可以绕过微博客户端而通过未经授权的软件登录微博并实现微博客户端的功能,故“星援”App具备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本质特征。“中立的技术需要合法的使用,使用中立的技术不一定不构成犯罪。”

  同时,检察官还指出,避开或突破安全保护措施的方式具有多样性。本案中,被告人蔡某通过反编译等手段获取源代码,并从源代码中获取密钥和特定算法,从而使得“星援”App得以伪装成正常的客户端与服务器进行交互,且在转发微博时随即生成不同的硬件设备信息,避开了微博服务器对同一客户端连续请求的限制措施。而且,“星援”App要求用户登录账号需要关闭微博保护,登录保护作为保障微博账号安全的机制对微博登录过程中的数据交互起到了安全保护作用,“星援”App的做法使得该项安全保护措施被避开,故“星援”App具备避开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措施的功能。

  最后陈述阶段,蔡某表达后悔之意:“因为我的犯罪行为,让一家公司遭受损失,让自己身陷囹圄,无法和我爱的人完成婚礼,也错过了人生中第一个孩子出生时的陪伴……”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被告人蔡某未提出上诉。

  检察建议助推网络空间治理

  检察机关通过对全国首例“抡博”案件的精准打击,对类似流量造假的犯罪起到了重要的警示教育作用,但是丰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进行网络环境治理的脚步没有停下。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该院发现微梦创科公司在技术防护措施等方面存在漏洞。针对上述问题,检察官进行了前期对口调研,并于2020年7月31日赴新浪总部大厦与其法务、技术、管理方面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并制发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从内容、技术防护、账号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建议微梦创科公司与相关的管理部门、公检法机关、商业公司、科技公司建立协作关系,携手共同治理,多角度识别水军,多维度打击黑产;应当加强内容审核的技术和人力投入,增加展示当前正能量信息的内容;实时监管并及时弥补程序漏洞,探索应用新技术;加强与相关单位合作,整治贩卖微博账号乱象。同时,检察建议还跳出案件反映的问题,从微梦创科公司的社会责任出发,建议其更多传播理性声音,弘扬社会正能量;科学设置议程,避免引发“群体极化”效应;积极疏导社会心理,避免虚假信息传播,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舆论氛围,促进网络生态向好发展。

  微梦创科公司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对建议内容表示认可,及时完善技术防护措施和安全规划战略。2020年9月30日,微梦创科公司通过书面方式将整改情况函复丰台区检察院,2021年4月,检察官对微梦创科公司进行电话回访,对方表示社会治理效果显著,类似行为数量有所减少,网络环境得到一定净化。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营造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也是检察机关的使命与担当。”丰台区检察院检察长李继征说,未来该院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实现对相关犯罪的精准打击,同时勇担社会责任,为共同治理网络环境出一份检察力量。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田春艳

  检察机关结合司法办案,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将“惩”“防”“治”结合,通过主动、充分履职,推动行业治理,在网络空间治理中展现检察作为。

  流量造假行为是在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侵蚀网络空间社会信任。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多措并举、精准治理,才能实现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对于平台而言,“守土有责”不容缺席,应该加大监控异常数据、屏蔽造假空间的投入;对于公众而言,也应自觉提升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避免成为犯罪帮凶。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万建中

  该案是检察机关推动网络空间治理的范例,展现了检察机关维护网络秩序的积极姿态。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流量造假行为违背了诚信的基本原则,挑战了法律的底线,危害后果不容小觑。遏制数据造假,不仅需要依靠技术力量减少计算机程序漏洞,同时还需要执法、司法部门利剑出击,刺破买卖流量的毒瘤。针对目前严峻的网络犯罪形势,我希望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确保网络更加安宁。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张雪梅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络自净难度加大。受到利益驱动,一些人片面追求“数据为王”“流量至上”,为了谋取利益不惜铤而走险,甚至因此走上犯罪的道路。检察机关对全国首例“抡博”案件的准确起诉和有力打击,为广大明星粉丝、类似软件公司和平台敲响了警钟。这对网络空间治理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打击作弊,非一日之功,我希望检察机关同相关部门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坚持全链条惩治、一体化惩治和专业化惩治。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简洁 李梦哲 郭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