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是最有问题的家庭关系。如果怀孕期间夫妻矛盾严重,已经到了离婚的地步,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流产,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有哪些关于男女双方生育权的法律规定?快来看看这个网站吧!
首先,法律规定男女都有生育权。根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计划生育方面负有共同责任,同时也享有生育权。
也就是说,男性也享有生育权!
生育权既包括生育子女的权利,也包括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说生育权还包括“不生育”的权利。无论男女,都可以决定要不要生孩子,对方无权干涉!
其次,法律明确规定,女性可以自行决定终止妊娠。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和不生育子女的自由。
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有权通过决定不要孩子来终止妊娠。
法律之所以赋予女性如此充分的权利,是因为女性在现代社会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在照顾和抚养孩子方面履行更多的义务,在怀孕、分娩、哺乳等方面承担丈夫无法替代的艰辛和风险!
最后,法律规定,男性不得向妻子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解释,丈夫以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夫妻关系因生育纠纷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在很多离婚案件中,男方为女方私自堕胎的“胡茬”寻求赔偿,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声明:以上内容来自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